《陇东报》国内统一刊号CN62-0013,邮发代号53-27,是中共庆阳市委机关报,拥有悠久红色办报历史。是陕甘宁边区诞生的重要红色报刊现纳入庆阳市融媒体中心一体化运营,面向全市公开发行,是陇东地区权威性突出、历史底蕴深厚的主流党政媒体。
报纸坚持党管媒体原则,恪守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传承红色办报传统,践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受众覆盖各级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基层工作者与城乡群众。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乡村全面振兴、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生态屏障建设、红色文旅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等重点领域开展宣传。开设时政要闻、县区新闻、经济发展、民生一线、理论评论、红色陇东等特色版面,及时传达政策部署,挖掘基层实干典型,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传承南梁红色文化,搭建党委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重要舆论桥梁。
顺应媒体深度融合发展趋势,报社统筹数字报、掌中庆阳客户端、官方新媒体账号矩阵,构建报网端微一体化全媒体传播体系,坚持移动优先,实现一次采集、多元分发。创刊八十余年来,报纸忠实记录庆阳老区革命历程与经济社会变革,持续推出大量扎根本土、富有老区特色的优质新闻作品。作为陇东重要红色思想舆论阵地,报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持续锤炼新闻“四力”,不断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用心讲好庆阳老区高质量发展故事,为区域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舆论支撑。
新时代文明实践 生态庆阳 农文旅融合 特刊 县区观察·镇原 县区观察·环县 县区观察·宁县等
(1)收费、惠民补贴政策报道,准确标注政策适用人群、执行时限,不笼统宣传“普惠补贴”,防止群众误读政策,引发大量政策咨询与信访诉求。
(2)所有稿件牢固树立一个中国原则,涉台表述必须清晰体现主权归属,规范使用“中国台湾地区”,不得单独使用“岛内”造成主权模糊。严禁将台湾、香港、澳门与国家并列,禁用“中港”“中台”等错误并列表述。
(3)涉港澳台人员往来表述规范,港澳台居民前往大陆表述为“来内地、来大陆”,禁止出现“来华旅游、来华工作”错误说法。区分大陆(对应台湾)、内地(对应港澳)两组对应词汇,不可交叉混用。
(4)“台独”“港独”“疆独”“藏独”等分裂词汇刊发时必须全程加引号,涉及分裂势力机构、刊物名称同样添加引号;不使用带有殖民色彩、分裂色彩旧称谓,不转述境外错误领土称谓不加甄别。
(5)钓鱼岛、南沙群岛等领土名称使用我国标准名称,不得使用境外单方面命名“尖阁群岛”“斯普拉特利群岛”;如引用境外文献出现错误地名,必须添加引号并予以纠正说明。
(6)涉民族题材稿件全面排查歧视性、刻板印象表述,杜绝标签化描述少数民族群众,不刻意渲染民族差异化特征。报道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突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
(7)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名称完整规范,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不能随意删减民族名称,自治地方行政称谓不得简写造成歧义;少数民族称谓使用官方标准译名,摒弃历史遗留歧视性旧称呼。
(8)宗教题材报道严格落实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未经重大选题报备,不自主采写深度宗教报道。不详细描写宗教仪式、不渲染宗教神秘色彩,区分民俗祭祀活动与宗教活动,不混淆二者概念。
(9)严禁使用“穆斯林国家”表述,规范使用“伊斯兰国家”;不使用“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等敏感表述,统一采用官方规范替代词汇;报道民族冲突不刻意突出种族、民族身份特征。
(10)涉疆、涉藏报道严格对标中央治疆方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权威表述,关键提法一字不差,杜绝各类自媒体片面解读、境外不实叙事,不擅自刊发未经审核的民间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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